品牌使用規範
本規範說明獲授權方使用 POKER X 品牌的方式。所有對 POKER X 名稱、標誌、識別、賽事概念與品牌素材的使用,均需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的事先書面授權。
需要授權
對 POKER X 名稱、標誌、視覺識別、賽事概念、賽事形式、贊助素材、廣播資產、社交內容、商品設計或相關品牌素材的任何使用,均需事先書面授權。
口頭批准、非正式確認、出席活動或交換初步素材均不構成授權。
僅限批准的使用
獲授權方僅可在書面協議中具體允許的範圍內使用 POKER X 品牌。除另有說明外,授權為非獨家、可撤銷,並僅限於約定的目的、地區、渠道與期限。
官方標誌檔案
僅可使用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提供的官方 POKER X 標誌檔案。禁止以字型、對截圖描摹、AI 生成的近似圖案或非官方圖案重製標誌。
留白與最小尺寸
在標誌周圍保留足夠的留白,確保其不會被其他圖形元素、文字或媒介邊緣所擁擠。
請勿將標誌縮小至所用媒介中清晰可辨的最小尺寸以下。最小尺寸必須保護字標在螢幕與印刷品中的可辨識度。
背景與對比度
在深色背景上使用淺色字標,在淺色背景上使用深色字標。請始終確保足夠的對比度。
請勿將標誌置於複雜照片、低對比表面或會損害字標可辨識度的背景之上。
禁止的標誌修改
請勿改變標誌。請勿在批准的色板之外更改標誌顏色。請勿拉伸、壓縮、傾斜、旋轉、映象、外框化或扭曲標誌。請勿新增改變其外觀的投影、發光、漸變、紋理、動畫或效果。
請勿將標誌與其他標記、人物、吉祥物或字標組合以創造新的識別標識。
禁止的品牌使用場景
POKER X 品牌不得與未經授權的博彩、投注、賭博、真實貨幣遊戲推廣、無證金融產品、未經授權的代幣或鏈上資產、成人內容、仇恨言論、騷擾、非法活動、欺騙性主張或誤導性商業要約相關聯使用。
品牌不得與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作為高階娛樂與智慧財產權公司的企業定位相沖突的內容或場景相關聯。
賽事命名
包含或喚起 POKER X 品牌的賽事名稱,僅可由獲授權方在書面具體批准的範圍內使用。
未經授權方不得將賽事命名或推廣為 POKER X 錦標賽、冠軍賽、資格賽、邀請賽或衛星賽。
贊助使用
贊助商可在其贊助協議約定的範圍內,於批准的啟用、通訊與聯合營銷素材中使用 POKER X 品牌。
贊助商不得暗示超出書面約定的官方權利或商業範圍。
媒體與媒體宣傳使用
在素材未經修改且使用準確無誤導的前提下,編輯、新聞、真實新聞報道目的對 POKER X 名稱與標誌的使用,一般予以認可。
商業、推廣或贊助型媒體使用需要書面授權。
社交媒體使用
獲授權方僅可在其授權範圍內於社交媒體上提及 POKER X 品牌。在社交媒體賬號、賬號名、頁面名或顯示名中使用品牌,需要事先書面授權。
商品使用
POKER X 品牌商品的生產、分銷或銷售需要事先書面授權,包括對產品規格、設計、製造夥伴、分銷渠道與地區的批准。
區域合作方使用
區域運營商、被授權方與賽事合作方僅可在其書面授權範圍內使用 POKER X 品牌。使用必須遵守本規範、合作方協議與適用的當地法律。
除非以書面方式明確批准,否則不得向額外方再授權或轉讓權利。
批准流程
如需申請使用 POKER X 品牌的授權,請透過聯絡頁面與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聯絡,並選擇授權或法律 / IP 諮詢。
請提供背景、預期使用、渠道、地區、期限及任何支援素材。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保留自行評估並拒絕請求的權利。
濫用舉報
如懷疑存在未經授權使用、品牌濫用、假冒品牌、冒充或混淆性關聯,可透過聯絡頁面以法律 / IP 諮詢的方式舉報。報告應包括相關 URL、截圖、描述與可供後續跟進的聯絡方式。
授權撤銷
若獲授權方未能遵守本規範、相關協議或適用法律,或在為保護品牌而需要撤銷的其他情形下,使用 POKER X 品牌的授權可能全部或部分被中止或撤銷。
撤銷時,先前獲授權方必須立即停止對 POKER X 品牌的所有使用,並從面向公眾的渠道中移除相關素材。
域名、社交賬號與類似標識
未經事先書面授權,禁止註冊或使用與 POKER X 品牌相同或具有混淆相似性的域名、社交媒體賬號、賬號名、商標、商號、賽事名稱、產品名稱或其他標識。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可就此類註冊與使用尋求轉讓、暫停或其他救濟。
權利保留
POKER X 品牌與本規範的所有權利均予保留。未執行任何具體規定不構成對任何其他權利或救濟的放棄。
聯合品牌與合作夥伴標識
在任何通訊、贊助材料、聯合行銷素材或賽事資產中,將 POKER X 品牌與合作夥伴品牌或標識並列放置,需就該聯合品牌配置獲得書面批准。
在經批准的聯合品牌中,POKER X 標誌的視覺呈現須與合作夥伴標識保持視覺對等,且其尺寸、位置或顏色對比度不得低於合作夥伴標誌。
人工智慧與自動化生成
POKER X 品牌素材、名稱、標誌及視覺識別,未經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事先書面授權,不得用於訓練、微調、提示工程或以其他方式指導任何人工智慧模型,包括圖像生成、語言或多模態系統。
AI 生成或演算法生成的 POKER X 品牌近似圖案,包括合成標誌、虛構賽事海報、深度偽造賽事影像,均不受授權,且違反本規範及適用的智慧財產權法。
改編、翻譯與本地化
經授權在非英語市場運營的各方,可在嚴格遵守本規範及書面授權範圍的前提下,將經批准的品牌通訊改編為當地語言。所有翻譯素材在發布前須提交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審閱。
POKER X 名稱的音譯,包括各市場通行的中文、日文與韓文近似寫法,須與經批准的企業定位保持一致,且不得引發混淆或與其他品牌產生不當關聯。
版本與取代
本品牌使用規範取代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先前發布的所有品牌規範版本。先前獲授權方在過渡期結束後應遵守本規範,具體過渡安排須經書面協議確認。
POKER X Entertainment Pte. Ltd. 可不時更新本規範,更新後的版本一經發布即告生效。
本摘要為有關本網站的一般資訊,不構成法律、財務、稅務、監管或博彩建議。如有具體問題,請諮詢合格的專業人士。